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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查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协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15:56:12  浏览:868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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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查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协查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查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协查工作的通知
1995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局,军事检察院,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局:
当前,随着新税制的实施运行,各种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犯罪,特别是虚开、代开专用发票犯罪活动愈来愈突出,使国家税收蒙受巨大损失,并对税制改革的成败构成严重威胁。有力打击和遏制此类犯罪,是各级检察、税务机关的共同任务。在查处利用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紧密配合开展协查工作,对充分获取犯罪证据,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加快办案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利用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犯罪案件,以及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挽回国家的经济损失,都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以来,各级检察、税务机关在开展协查工作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检察院办理发票案件协查中转环节偏多,拖延了办案进度。二是有的检察院对外地委托协查的材料,存在“就协查办协查”的问题,未能根据协查材料提供的线索主动发现和查处本地用票单位利用专用发票偷税、骗税案件。三是有的税务局对在发票协查中发现的利用专用发票偷税、骗税犯罪案件线索,未能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仅作停止抵扣或补税罚款处理了事,造成对用票环节犯罪的打击不力。
为进一步加大对利用专用发票犯罪的打击力度,各级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发票协查工作,努力形成合力打击的良好局面,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发票协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利用专用发票犯罪是一种有组织、多环节、跨地区的智能型犯罪活动,必须采取有组织的查处措施,才能适应反发票犯罪斗争的需要。各级检察、税务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把发票协查工作当作反发票犯罪的重要对策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紧密配合,精心组织,打破地区和部门间的界限,认真负责地办理外地检察、税务机关来人来函请求协查的事项,力求做到单单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对于以各种借口拒不协查、阻挠办案或有意拖延、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充分发挥检察、税务工作的职能和手段,进一步理顺协查工作关系,提高协查工作效率。各级检察、税务机关应当本着“打破部门界限,减少中转环节”的原则组织发票协查工作。检察机关查处的利用专用发票犯罪案件,需要查明发票有关情况的,可以直接函请有关地区检察院办理协查事项;如检察机关协查有困难,可以转请当地税务机关协查。各有关税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发票交叉稽核的手段给予认真协查,并及时将协查结果函复请求协查单位。税务机关发现和查处的案件,如认为可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各级检察机关要给予积极配合,及时受理或立案侦查。
三、加大对用票环节的偷税、骗税犯罪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挽回和避免国家税款损失。利用非法取得的进项扣税凭证进行偷税、骗税活动,是伪造、倒卖、虚开、代开专用发票犯罪行为赖以存在的市场,对这两个方面的犯罪活动必须同时给予有力打击,才能有效遏制其发展蔓延。
各级税务机关在发票协查工作中发现用票单位和个人使用非法取得的进项扣税凭证抵扣(退)税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停止抵扣(退)税并进行查处;对达到犯罪数额标准的,必须移送检察机关按偷税罪或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虚开、代开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中,要立足于查清本地区开票单位和个人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事实,及时侦结起诉。同时要根据发票的非法流向,通过发票协查或其他方式,主动将案件线索向有关涉案地的检察、税务机关通报,推动各有关地区协同作战,有力打击利用专用发票偷税、骗税案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挽回国家的税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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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3年经济运行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国经贸运行[2003]76号



关于印发《2003年经济运行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部署,与时俱进地做好2003年经济运行工作,现将《2003年经济运行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2003年经济运行工作指导意见

  200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起步之年。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地做好经济运行工作,对于实现经贸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十六大确定的我国新时期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这为做好新时期经济运行工作指明了方向。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体要求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具体部署,2003年工业经济运行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工业出口交货值增长8%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5%左右,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不低于上年水平;工业结构继续优化,工业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继续提高。

  2003年经济运行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职能转变,加强运行分析,推进行业调整,搞好综合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业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工作要求

  做好2003年经济运行工作,必须遵循“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

  (一)加快转变思想观念,突出发展与创新。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关键要牢固树立发展观和创新观。发展是硬道理,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济运行工作必须把发展和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要始终保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扩展新视野、开拓新局面。通过创新,使经济运行工作能够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提高预见性、富于创造性。

  (二)加快转变工作职能,突出服务与引导。经济运行工作职能的转变,主要是由对于企业的直接调控转变为面向市场的间接调控,由主要面向国有企业转变为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由对重点工业品生产总量的直接控制转变为积极推进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要把加强服务与引导作为工作职能转变的重点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层面,不断提高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转变工作方式,突出依法行政与重点协调。实践证明,经济运行工作必须尽快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注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运行工作的综合性更强,协调的工作难度更大,工作方式也必须由过去的以日常生产调度为主,转向对主要生产要素、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的综合协调,进一步增强协调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国民经济稳健运行创造条件。

  在实现上述“三个转变”的同时,还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运行分析,搞好信息导向。工交行业运行分析是经济运行工作的基础。要重视统计数据采集工作,把综合统计数据、行业统计数据、重点企业和区域信息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采集渠道畅通,数据及时准确。要坚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并重,加强对相关市场形势和变化趋势的研究,逐步由事后分析转向超前预测,准确把握工交行业运行走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活情况和新问题,提高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在加强运行分析的基础上,搞好信息导向工作,及时发布运行动态和政策信息,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服务。

  (二)推进行业调整,继续淘汰落后。近年来,存量结构调整成为经济运行工作的重点之一,对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工业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推进行业调整、继续淘汰落后,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结合行业现状和各地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抓住调整重点,注意工作方法,扎实稳步推进。在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同时,要注意防止出现新的低水平不合理重复建设。要以调整促发展,支持鼓励通过疏堵结合、压改结合、优化重组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行业和企业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强化依法监管,提高行政水平。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实施调控和监管,要坚持依法行政,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于经过清理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核)事项,要规范审批程序,强化责任意识,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不仅要把好审批关,更要把好监管关。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搞好综合协调,确保运行平稳。综合协调是经济运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确保工交行业平稳运行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机构调整和深化改革过程中,更要加强综合协调工作。认真关注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确保经济发展平稳有序。

  三、8项重点工作

  (一)信息导向。坚持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发布工交行业运行动态信息。定期编制《工交行业运行动态》、《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监测月报》和《产业研究报告》等,逐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开办互联网专栏,面向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加强经济运行信息导向服务。

  (二)行业调整。在前几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坚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并结合推动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淘汰落后成果,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注意改进工作方式,突出调整重点,深入研究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调整的配套政策建议。

  (三)现代物流。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工商企业改造与重组现有物流资源,为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和促进第三方物流发展创造条件。将发展现代物流作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重要切入点。在适当时机联合有关部委召开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全面推动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四)总量调控。继续按照市场需求,加强石油、煤炭、钢铁等重要能源、原材料产品的总量平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对战略性物资的宏观调控作用。关注国内外市场变化,适时提出调控措施或建议,保证重要物资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

  (五)盐业体制改革。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经贸委两年多来,已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尽快启动盐业体制改革,坚决实行政企分开,废除不适宜的现行管理规章,打破行业垄断经营,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六)地方石油企业重组。继续巩固石化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加快地方小炼油企业重组步伐。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把握方向,坚持原则,稳步推进,切实做好地方石油企业重组和整顿工作。

  (七)行政审批监管。对于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如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食盐“三证”,棉纺细纱机准购证和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等,一定要建章立制,规范审批程序,明确责任,公开透明,依法把好审批关和监管关。

  (八)重点问题研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注重一些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加强石油、煤炭等重要能源资源的战略性研究。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等行业,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

  四、10个行业预期目标和工作要点

  (一)石化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比上年增长13%;原油产量1.69亿吨,增加200万吨;天然气产量340亿立方米,增加20亿立方米。成品油消费量1.24亿吨,增加500万吨;原油加工量2.1亿吨,增加600~900万吨;化肥产量3600万吨,增加140万吨;实现利润增长2%。

  工作要点:1. 继续按照市场需求抓好总量平衡工作。要在已有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行为的原油、成品油总量调控办法。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在确保国内市场供需平稳的情况下,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原油加工总量,将原油、成品油库存控制在合理水平。2.做好地方石油企业重组工作。切实解决非法小油井无序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为实现石油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2002年西部及海洋原油增幅较大,受价格及油质等因素影响,这部分原油在销售配置上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防止其流入小炼油企业,扰乱市场供需秩序。3.推进地方炼油企业重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关闭整顿小炼油厂的要求,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关闭小炼油厂“死灰复燃”。继续严厉打击偷盗原油、成品油的非法行为,坚决取缔土炼油场点。4.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重点做好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农药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对化肥生产供应和进出口总量协调平衡工作。

  (二)煤炭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长5%;煤炭产量增长2%;煤炭出口9000万吨,增长5%;实现利润与上年持平。

  工作要点:1.严格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依法维护煤炭生产秩序。通过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将规范煤炭生产秩序特别是整顿小煤矿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认真开展年检,对不具备颁证条件的煤矿提出限期整改,到期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会同煤炭有关部门对小煤矿关闭整顿不彻底、验收标准低、管理滑坡现象严重以及事故多发的地区进行重点督促检查。2.适时发布供求信息,促进总量基本平衡。在掌握煤炭生产、消费情况,加强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发布煤炭产量、运量、消费量、价格、库存等信息,引导供需双方合理组织生产和采购,防止少数省区和企业产量增长过猛及超能力生产。3.继续扩大煤炭出口,巩固国际市场份额。会同有关部门,在年度平衡时对出口资源和运力予以重点安排。加强日常执行情况协调,为扩大出口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督促出口公司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变化,进一步做好巩固老用户、开拓新市场工作,同时引导大同、兖州、平朔等煤矿顾全大局,积极提供出口资源。4. 规范国内煤炭经营秩序,搞好供需衔接。严格煤炭经营许可证的监管,依法规范煤炭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炭产运需的年度安排,对日常执行中有可能出现的供需失衡、告急及运输问题,进行及时协调,确保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

  (三)冶金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长10%,销售收入增长8%;钢产量1.90亿吨,增长5%,钢材产量1.84亿吨(不含复合材),增长9%;实现利润与上年持平。

  工作要点: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做好总量供需平衡。按季度发布钢材供需信息,加强建筑和加工用钢材品种的产需衔接分析,引导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积极推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工作,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的“地条钢”,依法关闭污染严重、质量低劣的小钢厂。2.坚持以提高竞争力为目标,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引导企业推进技术进步,适应市场变化,积极开发新品种,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益。以实物产销率100%、货款回笼率100%为目标,确保企业物流和资金流畅通。积极运用世贸组织规则,适时扩大优势品种出口。3.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当前钢材消费需求规律,引导钢铁工业发展重心由规模扩张向质量品种转移;研究实施保障措施后国内钢材供需格局变化趋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引发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研究近期钢铁生产外部条件情况,促进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

  (四)有色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长16%;销售收入增长15%;10种有色金属产量1080万吨以上,增长10-13%,其中铝450万吨、铜180万吨,分别增长10%以上;出口增长16%;实现利润增长8%。

  工作要点:1.积极引导有色金属工业调整结构。加强有色金属矿产的地质勘探及生产探矿工作,提高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引导企业做好矿产、冶炼和加工的平衡,减少重复建设。以军工配套为契机,利用高科技手段做好有色金属工业的产业升级。以锑为突破口,加大对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采、选、冶和进出口秩序的调控工作力度。2.继续关注有色产品过量、低价进口的冲击,防止国外低价倾销对国内产业发展造成损害。3.加强稀有金属资源的合理利用及供需衔接。统筹考虑钽、铌、钨、钼、锡、锑等战略性资源上下游企业的发展,鼓励战略性资源向深加工产品延伸。合理控制矿产品开采及冶炼产品的规模,依法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4. 及时协调解决有色金属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继续研究支持优势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建材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长10%;销售收入增长9%;水泥产量7亿吨,其中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水泥1亿吨;平板玻璃产量2.2亿重箱;全行业实现利润增长10%以上。

  工作要点:1.按照市场需求做好总量平衡工作。以水泥、玻璃为重点,适时发布供求信息,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由数量的增长转向注重结构调整,优化品种和质量。2.继续推动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作用,鼓励大型水泥企业发展新型干法工艺,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整合市场资源,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从质量、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建筑应用等方面入手,规范市场秩序,淘汰落后能力。3.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重点防止普通浮法玻璃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以技改名义扩径改造机立窑,严禁向西部地区转移落后设备。4.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有关企业做好建材物流配送试点项目,加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建材流通体系。

  (六)纺织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长10%;化学纤维产量1050万吨以上,增长9%;纱900万吨以上,增长7%;纺织品服装出口620亿美元以上,增长3%以上;全行业实现利润增长3%。

  工作要点:1.完善棉纺总量调控制政策,推进纺织行业调整与发展。在淘汰落后、优化重组的基础上,支持企业引进先进装备,加快改造,促进发展。严格控制纺机源头,提高技术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2.加强行业运行动态分析和信息导向。巩固完善纺织全行业、各省市、2000户信息直达企业及重点跟踪企业的月度信息报送渠道。与行业协会联合定期召开纺织行业运行分析会,把握纺织经济运行特点、问题及走势。利用中纺网络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行业信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3.密切关注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纺织工业运行与发展的影响。及时掌握国际市场动态,努力扩大纺织品服装出口,保持纺织经济平稳运行。密切跟踪棉花供求形势变化,关注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进程,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继续抓好棉纺行业结构调整,以化纤、印染和纺机为重点开展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七)轻工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长12%;实现利润增长11%;出口950亿美元,增长5%。

  工作要点:1.继续抓好结构调整工作。继续推动规模制糖和造纸行业的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食品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食品行业调整产品结构。2.加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做好食盐“三证”发放工作。3.大力拓展轻工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扶持发展较快的行业和产品,如休闲用品、健身用品、小家电、方便食品、农村用品、造纸产品、家具产品、不锈钢制品、轻工机械、室内装饰用品等。4.加强轻工行业出口的战略性研究。对轻工行业的出口拳头产品,如皮革、文体用品、家电、金属制品、塑料、工美、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家具等,着重研究提高行业竞争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促进我国由轻工出口大国发展成为出口强国,由产品出口创汇转变为资本及品牌输出,实现境外生产和营销,形成轻工出口全方位多层次格局。

  (八)机械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长13.5%;实现利润增长4%。

  工作要点:1.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围绕新型工业化建设,努力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的开发创新能力和设计制造水平,积极推进机电一体化,加快建立现代化制造业基地,为各行业提供先进装备。2. 按照产业政策推动结构调整。坚持发展和淘汰并重,重点推进“以冷代热”工作。3.抓好重大装备生产与配套协调工作。对于国家重点工程、重大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项目(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南水北调、三峡工程),跟踪承担这些项目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3.以“三农”为重点发展农业机械和农副产品深加工装备。会同中国农业机械协会对农机产品的产销状况进行调研,支持引导农副产品深加工装备的开发试制,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4.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扶持政策,给予出口企业必要的支持。支持鼓励企业有序地向国外转移加工能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东欧、拉美等新市场。

  (九)医药行业。

  预期目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长18%;工业增加值增长15%;医药产品出口增长10%;商业销售额增长10%;工业利润增长20%,商业利润与上年持平。

  工作要点:1.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做好甘草、麻黄草专营和计划落实工作,加强对专营企业和收购企业的行政监管。做好医药储备管理和突发情况的救灾防疫药品紧急调运。组织起草《国家药品储备管理条例》,落实全国医药储备联网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安排好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2.推动企业改革与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推动强强联合,力争“十五”期间培育10个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大型医药企业。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医药商业企业与工业企业的沟通与合作,以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广药集团、哈药集团、太极集团等10个企业为重点,建立药品物流配送体系和扩大连锁经营规模。3.积极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快发展非专利药。

  (十)交通运输与现代物流业。

  工作要点:认真做好运输协调工作。加强2003年春运工作和“黄金周”运输协调工作,保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客货运输需求。积极探索运输协调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经贸委的作用,共同做好运输协调工作。2003年4月至6月,三峡工程实施蓄水断航,为保证断航期间的货物运输分流有序进行,要加强分流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提前作好前期准备事项,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继续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快我国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规范集装箱运输市场秩序,把我国的集装箱运输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近年来,现代物流业呈蓬勃发展之势。这是实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切入点和重要保障。要加快启动工商领域的物流需求,引导工商企业改造与提升企业物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税收、投融资等方面为物流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和公平的宏观环境。继续做好利用外资合作开展的“中加内陆地区多式联运项目”、“中美现代物流与多式联运培训项目”等,提高我国综合运输管理和现代物流发展水平。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坚决制止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坚决制止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自农业发展银行组建特别是业务基本自营以来,各地在强化信贷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粮棉油库贷挂钩比例逐年有所提高。但是,由于粮食企业连年亏损,加之银行各项管理措施未能到位,企业大量挤占挪用收购贷款(含调销、储备贷款,下同)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亏损挂账
大量增加。因此,从严加强信贷管理,坚决制止企业继续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制止亏损挂账增加,实现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是全行上下头等重要的任务。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实现收购资金封闭运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粮棉企业大量挤占挪用收购资金,亏损到银行挂账,严重阻碍了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不仅加大了农发行贷款风险,给国家造成了资金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不利于粮食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我们要坚决
贯彻落实朱总理关于切实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实现封闭运行的指示精神,努力完成好国务院交给农业发展银行的任务。全行上下务必清醒地认识到,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主要是体现在国务院所要求的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目标的实现上,要彻底转变由银行去“统包企
业资金供应”的观念和做法,扭转收购贷款被企业亏损等大量挤占挪用的被动局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收购资金供应工作与加强资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工作是一致的,只有搞好了封闭运行才能保证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各级行都要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统一认识,狠下决心,排除万
难,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把制止企业继续挤占挪用收购资金作为农业发展银行的中心工作。全行各项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来进行。
二、切实加强信贷管理,抓好封闭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贷款发放环节的审查监督。各级行要按照总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应由银行承担的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的粮棉企业在收购粮棉油时,分支行要按收购价款和必要的收购费用严格核定贷款发放额度,并按收购进度逐
步发放贷款,逐日核对贷款投放与收购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对贷款超过实际收购需要的部分,必须及时收回。禁止对没有收购粮棉油职能的企业以及在不收购、不调销粮棉油时发放收购资金贷款。要确保当年新发放的收购贷款与新收购的粮棉油所形成的库存值(包括必要的包装物等收购? 延?相一致。
(二)加强对粮棉油库存变化情况的检查。开户行要建立粮棉油库存台账,及时登记和反映企业库存变化情况。要建立和完善粮棉油库存核查制度,信贷人员原则上每3日要深入企业检查核实库存,对减少的库存要认真核查去向,确实做到库存减少,贷款相应收回。
(三)强化粮棉油调销结算和回笼货款的监督管理。凡农业发展银行系统内开户企业之间的粮棉油调销,一律实行银行承兑汇票等转账结算方式;系统外企业之间的粮棉油调销,除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外,严格坚持“钱货两清”的结算原则。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账户管理,凡粮棉收储
企业必须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对仍搞多头开户的企业要立即纠正。各级行要督促企业确保调销回笼货款及时存入基本账户,并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归还贷款本息之后的销售收入才能用于企业各种合理开支。
(四)加强对企业尤其是亏损企业财务状况和费用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除必要的收购费用在贷款时已考虑外,企业的其他费用开支只能用粮棉油调销货款在归还相应贷款、支付利息后的剩余部分,以及有关部门的专项补贴款项解决。信贷人员必须经常深入企业,查清粮棉企业支付工资
、奖金、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开支的资金来源,坚决防止企业费用开支占用收购贷款。
(五)加大对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力度。要通过加强对企业的账户管理,确保调销回笼货款全部归行。在此基础上,严格监督企业货币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企业随意坐支现金,从紧核定企业库存现金限额,对库存现金超限额部分,督促企业及时存入银行。
对企业的调销回笼货款,除企业支付税金外,要将所调销的这批粮棉油商品所占用的贷款本金全额收回,剩余的货币资金,要求企业留足按季收息部分,并存入利息保证金专户,以确保按季付息。对于货款回笼多、企业有利润的,还应尽力收回一部分企业历年拖欠银行的亏损挂账和其他不
合理占用的贷款。同时,各级行要采取措施,积极清收已被企业挤占挪用的收购贷款,督促企业制定清收计划,催讨应收货款,并监督其按期收回。
三、对企业挤占挪用收购贷款、影响封闭运行的必须严肃处理
各级行要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执行信贷政策,凡粮棉油企业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要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报上级行批准后,坚决采取停贷措施:
(一)虚报收购数量或库存套取收购贷款并挪用;
(二)粮棉油赊销直接造成亏损挂账;
(三)粮棉油销售收入不入账和坐支现金;
(四)利用多头开户等方式转移挪用粮棉油调销货款;
(五)违反国家规定降价销售粮棉造成亏损无弥补来源,致使粮棉贷款不能足额归还;
(六)挤占挪用收购贷款购置固定资产、从事附营业务、投资有价证券、转借他人及用于有关部门集资摊派等;
(七)不按国家规定将粮棉油调销货款存入农发行专户、多头开户,挤占挪用收购贷款;
(八)利用兼并、改制、破产等名义悬空、逃废银行债务以及带粮分流人员等直接挤占挪用收购贷款。
各级行在对企业采取停贷措施的同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对因财政部门应拨补储备费用和利息未能及时足额到位,以及未按规定及时动用粮食风险基金补贴超合理库存利息和费用而造成亏损占用收购贷款,要积极向政府汇
报并要求督促财政在规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足额拨补到位。对企业因当地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或支持而挤占挪用收购贷款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告,提请其纠正。粮棉收储企业和当地政府及时纠正了,就要及时恢复贷款,对拒不纠正的,不能恢复贷款? 7财笠狄蚣氛寂灿檬展捍畋慌┓⑿型4斐筛┟翊颉鞍滋酢钡模┮捣⒄挂胁怀械T鹑危τ傻钡卣涸穑⒁笆笔栈丶氛寂灿么睢8骷缎性谑凳┥鲜鲋撇么胧┦币笆苯榭錾媳ㄗ苄斜赴浮? 四、建立和健全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责任制
各级行行长要认真负责组织所辖地区严格执行总行的统一规定,坚决杜绝对信贷政策不敢执行、执行不严现象的发生。各级行要按“库贷挂钩、封闭运行”的要求,层层建立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考核制度,将当年新发放收购贷款与新收购粮棉价值(含必要的收购费用)的比例、粮棉油调销
货款归行率、调销货款收贷率、企业以往挤占挪用贷款收回率以及年末粮棉油贷款余额与同期粮棉油库存值的比例等指标,作为检查和考核下级行和信贷员管理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并与安排费用指标和个人目标责任津贴挂钩。各级行要切实充实信贷队伍,推行派驻信贷员制度,实行分片
包干、责任到人。信贷人员要对企业开户状况、调销资金回笼情况和企业各种费用开支情况严格监督检查,按规定发放和及时收回贷款,对企业违反规定的,要立即制止,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计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库贷挂钩”原则编制、实施和调整信贷计划,灵活调度资金。会计
部门要加强企业的账户管理和柜面结算监督。稽核部门要加强对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和影响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关键环节的稽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对处理结果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人事部门要把贯彻执行信贷政策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要实行行
长负责制。对敢于负责、严格执行总行规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扬和嘉奖。对贯彻执行信贷政策不力、没有完成有关责任目标、所辖地区企业继续挤占挪用收购资金、亏损挂账继续增加、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行长的责任,直至免去其职
务。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按规定如实反映情况和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要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责令调离农业发展银行。
五、迅速建立信贷管理报告制度
各级行要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对信贷管理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行报告。要高度重视加强信贷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处理手段的作用。开户银行要按规定督促企业及时提供和认真审核财务、商品调销数量、价值及有关报表资料。特别是在采取停
贷措施之前,要切实核准情况,一旦实施停贷,要立即将被停贷的企业、停贷的原因、涉及的金额、停贷的影响以及解决的意见等,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书面报告上级行。在收购旺季,地(市)分行每3天要向省级分行报告情况,省级分行每周一将上周的有关情况汇总并传真上报总行工商? 糯俊? 六、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信贷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级行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贯彻执行,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理解。要组织全行职工学习掌握《通知》精神,统一思想和认识。各级行行长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粮棉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协商和解决收购资金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在强化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利用改革带来的有利条件,为粮棉企业提供优质信贷服务,搞好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既不
能因我行的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给农民“打白条”现象,也不能因管理不严造成贷款被挤占挪用和亏损挂账。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总行报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199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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