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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5 08:05:55  浏览:956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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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三章 资格考试
第四章 命题
第五章 考务
第六章 纪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及国家关于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负责资格考试工作。

  第四条 协会的资格考试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五条 协会统一组织资格考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考试规则;
  (二)制定考试大纲;
  (三)组织编写、出版、发行资格考试统编教材;
  (四)编制考试预决算;
  (五)发布公告;
  (六)组织命题;
  (七)组织考试;
  (八)公布考试成绩;
  (九)发放成绩合格证书;
  (十)建立资格考试信息库;
  (十一)受理咨询。

  第六条 协会制定的考试大纲、编制的考试预决算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执行。

第三章 资格考试

  第七条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资格考试科目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由应考人员自选。

  第九条 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证券基本知识,国家有关证券的法律、法规,证券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执业规范等。

  专业科目包括:

  (一)证券交易;
  (二)证券发行与承销;
  (三)证券投资分析;
  (四)证券投资基金;
  (五)根据需要设置的其他科目。

  第十条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同时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协会建立资格考试信息库,记录应考人员成绩和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人员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第十二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选报一门以上专业科目考试,基础科目及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可获得一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基础科目及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可获得二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由协会颁发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证书。

第四章 命  题

  第十三条 资格考试命题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 协会聘任命题专家组织命题,命题专家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自律机构、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大专院校以及社会研究机构的有关专家组成。

  第十五条 命题专家按照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依据考试统编教材编写试题。

  第十六条 命题专家按照协会设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对试题进行编辑,建立资格考试标准化题库。

  第十七条 考试试卷根据考试大纲、难度系数、知识点的分布等要素,从题库随机抽取试题。

  第十八条 考试试卷组成的同时生成试卷答案、评分标准,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应具有唯一性。

  第十九条 考试试卷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定点印制单位印制,并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运送、保管。

  第二十条 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第二十一条 命题专家在参加命题工作前应与协会签署保密承诺书。

  参加命题的专家在本次考试前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资格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参加命题当年不得参与编写、出版相关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等可能妨碍其履行保密义务的活动。

第五章 考  务

  第二十二条 协会按照方便应考的原则,建立严格、高效的考务工作机制,保证资格考试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 协会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考务工作主要包括受理考试报名、设置考区和考点、安排考场、监考、阅卷、管理考试成绩等。

  第二十四条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填写报名表、交费,领取考试通知单和准考证。报名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境外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身份、学历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 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由协会提前公告。

  第二十六条 协会应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考试通知和准考证。

  第二十七条 资格考试按照方便、安全的原则设置考区、考点、考场,并安排监考人员,负责管理考场,维持考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考人员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第二十九条 资格考试可采取笔试或以电子信息为载体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条 考试结束后,阅卷采取计算机自动阅读答题卡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以只读光盘的形式保存。

  第三十一条 考试成绩由协会在考试结束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考人员可以通过协会网站或指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第三十二条 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会提出异议。协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 资格考试的时间和年度举办次数由协会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四条 协会根据需要可聘请社会专业考试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协助承担部分或全部考务工作,并与其签署协议,规定所承担考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纪  律

  第三十五条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并弄虚作假的,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

  第三十六条 应考人员不按规定填报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或不按规定要求答卷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第三十七条 应考人员违反考场规则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扰乱考场秩序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第三十八条 应考人员有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由监考人员当场记录其姓名、准考证号、情节,及时上报所在考点负责人并给予处理。

  第三十九条 协会应告知应考人员其所受的处分、情节和依据。应考人员对其所受的处分有异议的,可以自受到处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会提出异议。协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四十条 命题专家有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协会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 协会工作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在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考试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由协会组织查处,对涉嫌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由协会会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查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资格考试依据国家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并按其规定的用途使用,资格考试财务接受国家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 协会不举办、也不指定其他机构举办资格考试应试培训,任何机构不得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名义举办应试培训。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资格证书的,可申请一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本办法实施前已持有四种资格证书的,可申请二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由协会颁发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证书。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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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任马国馨等11名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任马国馨等11名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的决定

法〔2010〕17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聘任马国馨等11名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专家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重要和独特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职责,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的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聘任(以姓氏笔划为序):

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国馨、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玉明、中国科学院院士白春礼、中国工程院院士左铁镛、中国工程院院士朱高峰、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忠贤、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中国工程院院士戴景瑞,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聘期五年(2010年——2014年)。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的通知

卫办科教函[20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为贯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切实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规范管理,逐步完善乡村医生终身学习制度,我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


二00四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
要求掌握内容:
(一) 医德医风
(二) 医学伦理
(三) 法律法规
(四) 方针政策
二、业务要求
(一)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要求掌握内容:
1.计划免疫
2.传染病系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及方法
4.常用消毒剂、杀虫剂的药理作用及使用方法与配制
5.“两管五改”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术
6.生存环境与健康的基本内容
7.健康、健康传播、健康心理、健康行为
8.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行为科学指导
9.常用农村基层卫生统计
10.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
(二)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
要求掌握内容:
1.全科医学、全科医疗、全科医生的概念
2.全科医疗的基本内容
3.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及基本内容
(三)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要求掌握内容:
1.妇科常见病的一般性诊断、治疗和预防原则
2.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措施和方法
3.围产期保健及科学接生
4.性知识教育(含常见性病的预防)
5.更年期综合征的防治
6.妇女、儿童保健的基本知识和内容
(四)中医、中药基本知识
要求掌握内容:
1.中医基础
2.常用中药(成药20种以上、草药100种以上)
3.常用方剂(50个以上)
4.常见证 (20个以上)
5.常见病 (20种以上)
6.针灸、推拿及按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
(五)医学基础
1.解剖学
⑴运动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骨 关节 骨骼肌
⑵消化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消化管 消化腺 腹膜
⑶呼吸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气管、支气管 肺和胸膜
⑷泌尿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肾 输尿管 膀胱 尿道
⑸生殖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男性生殖系统的组成 精子排出的途径
女性内、外生殖器 骨盆
⑹脉管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心 动脉 静脉 淋巴
⑺周围神经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脊神经 脑神经 植物性神经
⑻中枢神经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脊髓的主要功能 脑
⑼内分泌腺
要求掌握内容:人体的内分泌腺名称及位置
2.生理学
⑴绪论
要求掌握内容:生命的基本特征 机体的内环境 机体功能活动的调节
⑵细胞的基本功能
要求掌握内容:细胞膜的物质转运功能
⑶血液及血液循环
要求掌握内容:血液的组成和血量 血细胞的基本功能 血型 循环系统的基本功能
⑷呼吸
要求掌握内容:肺的通气功能 肺内气体交换 气体在血液中的运输
⑸消化与吸收
要求掌握内容:消化道各段的消化功能 吸收 消化器官活动的调节
⑹体温
要求掌握内容:体温的概念、正常值及生理变异 机体的产热和散热
⑺肾脏的排泄功能
要求掌握内容:概述 尿的生成过程 影响尿生成因素
⑻神经系统
要求掌握内容: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的主要功能
⑼感觉器官
要求掌握内容: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
⑽内分泌
要求掌握内容:概述 甲状腺 肾上腺
⑾生殖
要求掌握内容:妇女一生各阶段的生理特点 卵巢的内分泌功能 月经及月经周期变化
3.药理学
⑴总论
要求掌握内容:药效学 药动力学 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⑵传出神经系统药
要求掌握内容:胆碱受体激动药与胆碱脂酶抑制药 胆碱受体阻断药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
⑶局部麻醉药
要求掌握内容:普鲁卡因 利多卡因
⑷中枢神经系统药
要求掌握内容:镇静催眠药 抗精神失常药 镇痛药
解热镇痛抗炎药 中枢兴奋药
⑸心血管系统药
要求掌握内容:抗高血压药 抗心绞痛药 抗心律失常药 抗慢性心功能不全药
⑹利尿与脱水药
要求掌握内容:利尿药 甘露醇
⑺抗过敏药
要求掌握内容:H1受体阻断药 钙剂
⑻呼吸系统药
要求掌握内容:镇咳药 怯痰药 平喘药
⑼消化系统药
要求掌握内容:抗消化性溃疡药 泻药
⑽子宫兴奋药
要求掌握内容:催产素 麦角新碱
⑾血液与造血系统药
要求掌握内容:抗贫血药 影响血凝过程药
⑿激素类药
要求掌握内容:糖皮质激素的正确使用方法及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胰岛素及口服降血糖药
⒀抗微生物药
要求掌握内容:抗生素 人工合成抗菌药 抗结核药
⒁抗寄生虫药
要求掌握内容:抗疟药 抗肠蠕虫药
(六)临床实践
1.医学概论
2.常见症状及体征、一般体格检查
要求掌握内容:常见症状 常见体征 常用体格检查的基本方法及标准操作
3.急救
要求掌握内容:各种常见急救技术(内、外、妇、儿、五官等科)
4.呼吸系统(含小儿)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急救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急、慢性支气管炎
阻塞性肺气肿 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扩张症 肺炎球菌肺炎 肺结核
5.循环系统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急救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休克 高血压 心绞痛
6.消化系统常见疾病(含外科、儿科)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急救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常见症状 急、慢性胃炎 消化性溃疡
外科急腹症的特点及体征 婴幼儿腹泻
7.泌尿系统(含小儿)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肾小球疾病概述 急、慢性肾小球肾炎
肾盂肾炎 尿路感染
8.造血系统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贫血疾病概述 缺铁性贫血
9.内分泌及代谢(含小儿)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内分泌及代谢(含小儿)常见疾病概述
单纯性甲状腺肿 甲状腺机能亢进症
糖尿病
10.风湿性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风湿性常见疾病特点 类风湿关节炎
11.理化因素所致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急救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急性中毒概论 有机磷农药中毒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中暑 溺水
12.神经及精神系统常见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原则;以及转送上级医院注意事项和办法
要求掌握内容:脑出血 脑栓塞 三叉神经痛 癫痫
精神疾病常见症状及表现 神经衰弱 癔症
13.临床常用诊疗技术及基本(标准)操作(含内、外、妇、儿)
要求掌握内容:常用消毒及灭菌技术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的标准测量 药物过敏试验法 药物过敏的急救原则 各种注射法 洗胃法 导尿与膀胱冲洗法 酒精及温水擦浴 冷、热敷
(七)医学心理学
要求掌握内容:
1.医学心理学概述
2.心理卫生
3.病人心理
4.医患关系
三、管理要求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工作实行登记考核制度。乡村医生参加在岗培训活动的名称、形式、学时、日期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要进行登记。乡村医生每两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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